股份转换

根据《2011年公司法修订法案》(BGBl I Nr 53/2011)中奥地利股份公司法第10条第2段,兰精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法规有变,必须以一份(或多份)由Oesterreichische Kontrollbank Aktiengesellschaft(《奥地利证券存仓法》第1条第3段列明证券存仓银行)或其他等同外国机构开具的国际存仓证取代所有个别的股票证书。

股份拆分

兰精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,议决以一拆七方式重新划分公司的股本,即原3,675,000股无记名股份将增加22,050,000股。因此,公司股本已划分为25,725,000股无面值无记名股份,每股占股本的比例约为1.0385欧元。

有关的变动已于2010年12月22日记入韦尔斯区域法院的公司登记册。股份分拆和维也纳证券交易所上市转换于2010年12月28日(除权日)正式生效。

直至当时流通的股份维持有效。股东有权以每一股无记名股份额外领取六股无记名股份。兰精公司不会印发股票证书。

企业债券

兰精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成功发行企业债券,年期为七年,发行总值为1.2亿欧元。债券面额为1,000欧元,息票率为3.875%。债券于维也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监管市场上市,编号ISIN AT0000A0K2K7,可进行场外交易。对投资者来说,年息票率3.875%显示高信贷评级。


发行项目超额认购四倍,由于需求殷切,约75%债券转让给奥地利私人投资者。配售给奥地利私人及机构性投资者的债券约90%,其余则售予外国机构性投资者。


发行企业债券的目的是使债权人结构更多样化。


兰精运用发行项目的净所得优化公司的融资组合、加强财务实力、为现有财务负债再融资和为新项目融资,例如开发及扩展现有业务。


债券发行项目由UniCredit Bank Austria AG及Raiffeisen Zentralbank Österreich AG担任联合牵头经办人,高级联席承销商是Raiffeisenlandesbank Oberösterreich AG、Erste Group及Oberbank AG,联席承销商包括Investkredit Bank AG、Sparkasse Oberösterreich及BAWAG P.S.K.。


债券已于2017年9月27日到期偿还。